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敦煌市大力开展互联网+法治宣传活动

时间:2018年03月12日来源:作者:浏览次数:

【活动概况】
    甘肃敦煌市司法局在2014年7月建立了“敦煌普法在线”微信公众平台,全市各单位、各乡镇普法工作人员共计2000余人都加入了该群。根据《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入驻“今日头条”“一点资讯”客户端组建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工作的通知》(甘司办发〔2016〕119号)要求,2017年3月底,敦煌市司法局加入了甘肃省普法新媒体矩阵微信群。
    2016年底前,完成了“敦煌普法”头条号和“敦煌飞天普法”一点资讯注册工作,并进行了信息更新和维护。截止目前,已发布普法信息100余条,阅读人数超过6.5万人次,微信关注人数和信息阅读转载量还在更新中。
【重点宣传内容】
    近年来,敦煌市司法局积极顺应时代新媒体普法趋势,大力实施“互联网+司法行政”战略,将信息化建设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,以“智慧敦煌”“智慧司法”惠民工程建设为依托,建立了“一站、一阵、一库、三平台”(“敦煌市司法局官方网站、敦煌飞天普法”微信矩阵、“智慧敦煌”普法数据库云资源汇集、“敦煌飞天普法”微博微信QQ群平台)的“互联网+司法行政”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服务网络,通过微电影、微动漫、微视频等的形式将司法行政工作更生动的展现在老百姓面前,同时,积极加入了省司法厅普法矩阵群,实现了微博、微信、今日头条、一点资讯与甘肃司法行政APP的有效衔接、普法新媒体宣传与群众学法需求“同频共振”。 
    “智慧敦煌”信息惠民工程,就是利用敦煌广电网进村到户的基础网络优势,应用云计算?、云储存等先进技术,通过智能终端的形式将信息交流、信息服务和4.5万户家庭生活有效整合,展现电视、电脑、手机等职能终端的点播、回看、时移以及收看高清、标清电视节目等基本功能,实现智慧普法、智慧教育、智慧医疗、智慧交通、电视缴费、电视购物等智能化的便民利民服务和应用。 今年,司法局突破传统“灌输式”“填鸭式”法制宣传旧模式,依托“智慧敦煌”惠民工程建设,创新了菜单式、互动式“智慧普法”新模式,这种覆盖行业、市民、游客的信息化、智能化普法互动新载体,使法治宣传教育实现了由传统向现代、由单一向互动、由“独角戏”向“大合唱”转变,形成了部门联动、市民互动的“敦煌网络普法大联盟”。司法局在“智慧敦煌”中开设的“平安·法治”?栏目,?对71个部门执行的单行法及其衍生的法治故事、法治文艺作品、法治电视剧、法治动漫作品、法治美术作品等法治文化产品,进行归纳整合,融入敦煌文化元素,形成了自己的普法品牌。使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寓教于乐、喜闻乐见的形式,把法律知识送入各行各业,送入千家万户。 “智慧敦煌”——“平安·法治”栏目的创建,使敦煌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步入全新的大数据时代。充分发挥了新媒体普法互动性更强、覆盖面更广、内容更丰富、形式更活泼、影响更深远的优势。通过“智慧敦煌”这个载体开展普法活动,实现了法治元素的文化嫁接,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的熏陶,使法制宣传教育向数字化、科技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。 以飞天普法信息平台为载体,传播法治文化。面对当前网民越来越多、手机用户越来越多的新形势,适应时代发展需要,充分借助微博、QQ、飞信等新兴媒体互动性强、传播速度快、覆盖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,创建了覆盖全市110多个部门单位、9个乡镇、56个行政村、8个社区的“飞天”普法信息平台,利用QQ、飞信等方式,每周群发法律知识、法治名人名言和法治格言警句。同时利用“敦煌普法在线”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法治动态信息和法律小常识,宣传法律知识,回应网民的法律咨询,通过指尖学法、随时随地普法,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效果,截至目前,三级平台加盟人群达3000余人,群发、转发法制信息7.2万余条(次),受教育人数7.2万余人(次)。 
【活动特点和效果】
    (一)针对性强。针对网友最关心的问题,通过在线宣传的形式,与网友面对面展开交流。尤其是通过微信平台,网友不仅了解到最新的法律法规,还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疑问和难题找到了答案。“短平快”的普法方式得到了广大网友的认可,他们纷纷在后台留言点赞。
    (二)有力推动了“七五”普法工作实践。此次活动注重创新宣传方式,通过在线直播的形式,使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;通过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推送有关信息,产生了普法宣传的集群效应,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。
    (三)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充分发挥。当前,以互联网为主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,整个社会进入了“大数据“时代,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。面对这一新形势,我们在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、手段和方式方法上也迅速跟进,通过文化理念的传导、文化形式的感染、文化氛围的营造传播法律知识,既提高了工作层次,又满足了群众需求。